法規不友善非居民開戶匯款限制多
行政院長陳冲表示要吸引非居民人士來台從事理財業務,讓台灣成為亞洲理財中心。不過,金融業者建議,現行法規對非居民來台理財「並不友善」,包括開戶、匯款等都有諸多限制。業者表示,要在理財業務和香港、新加坡競爭,政策需更開放。
金管會昨日舉行「以台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台方案」說明會,邀請永豐金總經理蕭子昂、匯豐(台灣)總經理李鐘培、花旗(台灣)董事長管國霖等金融界高層演講,解析如何打造台灣成為區域理財平台。
蕭子昂表示,台灣要發展理財平台,除要有豐富的商品,也要有足夠的資金,若商品只有國人買,這樣的資金規模很難成為區域理財平台。
他說,金融業要努力研發新商品,對外國人來台投資理財也要更開放。如非居住民來台開戶須要有工作證,香港和新加坡則持護照即可;再者,非居住民匯入金額不得超過10萬美元,這個金額對來台理財的海外高端人士來說遠遠不夠。
《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》第4條第2項規定,非居住民每筆結購或結售金額超過10萬美元匯款,需填妥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經銀行業向中央銀行申報。意即每筆匯入金額以10萬美元為限,超過則需央行同意。
蕭子昂認為,香港和新加坡沒有限制外國人開戶或匯款,就算台灣能搶得即將開放的人民幣商機,也會逐漸失去優勢。
蕭子昂也說,金融機構開發的商品,不只賣給國人,更要賣到全世界,讓台灣和全球的資金形成一個「良性循環」。但長年以來,台灣金融業沒有開發商品能力,許多外商拿海外商品賣給國內客戶,錢都跑到海外去,造成惡性循環,「這就像台灣高科技業者太喜歡做代工,不喜歡做品牌。」
李鐘培表示,國外大型金融機構光開發一個衍生性金融商品,背後有200多個研究人員。台灣金融業不能只重視檯前的理財專員,檯後的商品開發人員也非常重要。
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建議業者,多花點成本聘僱研究和開發商品人員,如此才有機會成為具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機構。
新聞來源:旺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