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拚金融進口替代政策,金管會昨(4)日預告,將放寬銀行發行金融債規定,以吸引壽險業者投資。據統計,壽險業購買海外金融債的規模,高達163.4億美元,近新台幣5,000億元。昨日預告的放寬措施,目標是將這些龐大的海外交易,逐步拉回國內。

為配合銀行法修正,金管會昨日預告研訂「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」部分條文,鬆綁銀行發行金融債彈性,以提升銀行發債規模,滿足壽險業的投資需求,共有兩大修正重點。

第一,允許銀行發行金融債,得採發行人信用評等。金管會表示,此項放寬有利銀行,得視市場趨勢及客戶需求,適時設計債券型金融商品,以掌握市場商機並滿足投資人需求。

第二,銀行發行金融債券,經主管機關核准者,得於一定期間內發行,不受核准後一年內發行限制,並得於額度內循環發行,使銀行於設計及發行金融債券時更具彈性。

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,現行規定是,銀行發行金融債券,應於核准後一年內發行,屆期未能發行完畢者,失其效力。未來將修正放寬為在「一定期間內」,比如三到五年不等,在額度內循環發行。
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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