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今天宣布,自6月起實施「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(試行)」。此舉為鼓勵跨國企業赴陸設「資金中心」。
中新網報導,「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(試行)」,將從5大方面進一步創新和深化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改革試點,其中最主要的是創新跨國公司帳戶體系。
上述新規定允許跨國公司同時或單獨開立國內、國際外匯資金主帳戶,集中管理境內外成員企業外匯資金,開展資金集中收付匯,帳戶內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債和對外放款額度。
此外,為便利跨國公司融通資金,新規明定,國際外匯資金主帳戶與境外劃轉自由,沒有額度控制;在規定的外債和對外放款額度內,國內、國際帳戶內互聯互通,便利企業內部調劑資金餘缺。
大陸自2012年底推動深化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營運管理改革試點。
大陸外匯管理局表示,改革試點的意義在於進一步簡政放權、全面服務實體經濟、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、累積人民幣資本帳開放可兌換的經驗,同時也有助於完善宏觀審慎監管架構,綜合監管防範風險。
資料來源:中央通訊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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